玄月,戊辰,魏主讲武于小平津;癸酉,还宫。
魏主引见群臣于清徽堂,议废太子恂。太子太傅穆亮、少保李冲免冠顿首谢。帝曰:“卿所谢者私也,我所议者国也!‘大义灭亲’,前人所贵。今恂欲违父逃叛,跨据恒、朔,天下之恶孰大焉!若不去之,乃社稷之忧也。”闰月,丙寅,废恂为庶人,置于河阳无鼻城,以兵守之,服食所供,粗免温饱罢了。
仲春,壬寅,魏诏:“君臣自非金革,听终三年丧。”
臣光曰:推举之法,先门地而后贤才,此魏、晋之深弊,而历代相因,莫之能改也。夫君子、小人,不在于世禄与侧微。以本日视之,愚智所同知也。当是之时,虽魏孝文之贤,犹不免斯蔽。故夫明辨是非而不惑于世俗者,诚鲜矣!壬辰,魏徒始平王勰为彭城王,复定襄县王鸾为城阳王。
丁丑,魏诏:“诸州中正各举其乡民望,年五十已上守素衡门者,授以令、长。”
魏吐京胡反,诏朔州刺史元彬行汾州事,帅并、肆之众以讨之。彬,桢之子也。彬遣统军奚康生击叛胡,破之,追至车突谷,又破之,俘杂畜以万数。诏以彬为汾州刺史。胡去居等六百馀人保险不平,彬请兵二万以讨之,有司奏许之,魏主大怒曰:“小寇何有出兵之理!可随宜讨治。若不能克,必须大兵者,则先斩刺史,然后出兵!”彬大惧,督帅州兵,身先将士,讨去居,平之。
蒲月,丙戌,魏营方泽于河阴。又诏汉、魏、晋诸帝陵,百步内禁樵苏。丁亥,魏主有事于方泽。
上躬亲细务,纲目亦密,因而郡县及六署、九府常行职事,莫不启闻,取决诏敕。文武勋旧,皆不归选部,靠近凭势,户相通进,人群之务过繁密。南康王侍郎颍川钟嵘上书言:“古者,明君揆才颁政,量能授职,三公坐而论道,九卿作而成务,天子唯恭己南面罢了。”书奏,上不怿,谓太中大夫顾暠曰:“钟嵘何人,欲断朕机务!卿识之不?”对曰:“嵘虽位末名卑,而所言或有可采。且繁碎职事,各有司存;古人主总而亲之,是人主愈劳而人臣愈逸,所谓‘代疱人宰而为大匠斫’也。”上不顾而言他。
丁巳,魏相州刺史南安惠王桢卒。
甲寅,入宫,引见恂,数其罪,亲与咸阳王禧等更代杖之百馀下,扶曳出外,囚于城西;月馀乃能起。
魏主谋犯境,引见公卿于清徽堂,曰:“朕卜宅土中,纲条粗举;唯南冠未平,安能效近世天子下惟于深宫当中乎!朕今南征决矣,但未知迟早之期。比来术者皆云,今往必克。此国之大事,宜君臣各尽所见,勿以朕先言而依违于前,同异于后也。”李冲对曰:“凡用兵之法,宜先论人事,后察天道。今卜筮虽吉而人事未备,迁都尚新,秋谷不稔,未能够发兵旅。如臣所见,宜俟来秋。”帝曰:“去十七年,朕拥兵二十万,此人事之盛也,而天时倒霉。明天时既从,复去人事未备,如仆射之言,是终无挞伐之期也。寇戎天涯,异日将为社稷之忧,朕何敢自安!若秋行不捷,诸君当尽付司寇,不成不尽怀也。”
冬,十月,戊戌,魏诏:军士自代来者,皆觉得羽林、虎贲。司州民十二夫调一,吏以供公私力役。
初,魏文明太后欲废魏主,穆泰切谏而止,由是有宠。及帝南迁洛阳,所亲任者多中州儒士,宗室及代人常常不乐。泰自尚书右仆射出为定州刺史,自陈久病,土温则甚,乞为恒州;帝为之徙恒州刺史陆睿为定州,以泰代之。泰至,睿未发,遂相与谋反叛,阴结镇北大将军乐陵王思誉、安乐侯隆、抚冥镇将鲁郡侯业、骁骑将军超等,共推朔州刺史阳平王熙为主。思誉,天赐之子;业,丕之弟;隆、超,皆丕之子也。睿觉得洛阳休明,劝泰缓之,泰由是未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