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丑,魏诏:“诸州中正各举其乡民望,年五十已上守素衡门者,授以令、长。”
臣光曰:推举之法,先门地而后贤才,此魏、晋之深弊,而历代相因,莫之能改也。夫君子、小人,不在于世禄与侧微。以本日视之,愚智所同知也。当是之时,虽魏孝文之贤,犹不免斯蔽。故夫明辨是非而不惑于世俗者,诚鲜矣!壬辰,魏徒始平王勰为彭城王,复定襄县王鸾为城阳王。
蒲月,丙戌,魏营方泽于河阴。又诏汉、魏、晋诸帝陵,百步内禁樵苏。丁亥,魏主有事于方泽。
魏主引见群臣于清徽堂,议废太子恂。太子太傅穆亮、少保李冲免冠顿首谢。帝曰:“卿所谢者私也,我所议者国也!‘大义灭亲’,前人所贵。今恂欲违父逃叛,跨据恒、朔,天下之恶孰大焉!若不去之,乃社稷之忧也。”闰月,丙寅,废恂为庶人,置于河阳无鼻城,以兵守之,服食所供,粗免温饱罢了。
魏主以有罪徙边者多逋亡,乃制一人逋亡,阖门充役。光州刺史博陵崔挺上书谏曰:“天下善人少,恶人多。若一人有罪,延及阖门,则司马牛受桓魋之罚,柳下惠婴盗跖之诛,岂不哀哉!”帝善之,遂除其制。
秋,七月,魏废皇后冯氏。初,文明太后欲其家贵重,简冯熙二女入掖庭,其一早卒,其一得幸于魏主,未几,有疾,还家为尼。及太后殂,帝立熙少女为皇后。既而其姊疾愈,帝思之,复迎入宫,拜左昭仪;后宠浸衰。昭仪自以年长,且先入宫,不率妾礼。后颇愧恨,归仪因谮而废之。后素有德操,遂居瑶光寺为练行尼。
戊寅,太子宝卷冠。
丙午,魏诏:“畿内七十已上,暮春赴京师行养老之礼。”三月,丙寅,宴群臣及国老、庶老于华林园。“诏:国老,黄聇已上,假中散大夫、郡守;耆年已上,假给事中、县令。庶老,直假郡、县,各赐鸠杖、衣裳。”
壬午,诏:“乘舆有金银饰校者,皆剔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