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月,丙申,高宗灵驾西还。
六月,突厥别部寇掠岚州,偏将杨玄基击走之。
立太子妃韦氏为皇后;擢后父玄贞自普州参军为豫州刺史。
仲春,庚午,突厥寇定州,刺史霍王元轨击却之。乙亥,复寇妫州。三月,庚寅,阿史那骨笃禄、阿史德元珍围单于都护府,执司马张行师,杀之。遣胜州都督王本立、夏州都督李崇义将兵分道救之。
太子右庶子、同中书门下三品李义琰改葬父母,使其舅氏迁旧墓;上闻之,怒曰:“义琰倚势,乃陵其舅家,不成复知政事!”义琰闻之,不自安,以足疾乞骸骨。庚子,以义琰为银青光禄大夫,致仕。
蒲月,丙午,东都霖雨。乙卯,洛水溢,溺民居千馀家。关中先水后旱、蝗,继以疾疫,米斗四百,两京间死者相枕于路,人相食。
三月,丁亥,徙杞王上金为毕王,鄱阳王素节为葛王。
丁丑,以太常卿、检校豫王府长史王德真为侍中;中书侍郎、检校豫王府司马刘祎之同中书门下三品。
中宗欲以韦玄贞为侍中,又欲授乳母之子五品官;裴炎固争,中宗怒曰:“我以天下与韦玄贞,何不成!而惜侍中邪!”炎惧,白太后,暗害废立。仲春,戊午,太后集百官于乾元殿,裴炎与中书侍郎刘祎之、羽林将军程务挺、张虔勖勒兵入宫,宣太后令,废中宗为庐陵王,扶下殿。中宗曰:“我何罪?”太后曰:“汝欲以天下与韦玄贞,何得无罪!乃幽于别所。己未,立雍州牧豫王旦为天子。政事决于太后,居睿宗于别殿,不得有所预。立豫王妃刘氏为皇后。后,德威之孙也。有飞骑十馀人饮于坊曲,一人言:向知别无勋赏,不若奉庐陵。一人起,出诣北门告之。座未散,皆捕得,系羽林狱,言者斩,馀以知反不告皆绞,告者除五品官。告发之端自此兴矣。”
甲辰,徙相王轮为豫王,改名旦。
唐纪十九(起玄黓敦牂,尽柔兆阉茂,凡五年)
庚辰,诏以本年十月有事于嵩山;寻以上不豫,改用来年正月。
上遣宦者缘江徙异竹,欲植苑中。宦者科舟载竹,地点纵暴;过荆州,荆州长史苏良嗣囚之,上疏切谏,觉得:“致远方异物,滋扰门路,恐非贤人爱人之意。又,小人窃弄威福,亏损皇明。”上谓天后曰:“吾束缚不严,果为良嗣所怪。”手诏慰谕良嗣,令弃竹江中。良嗣,世长之子也。
乙巳,突厥阿史那骨笃禄等寇蔚州,杀刺史李思俭,丰州都督崔智辩将兵邀之于朝那山北,兵败,为虏所擒。朝议欲废丰州,迁其百姓于灵、夏。丰州司马唐休瓃上言,觉得:“丰州阻河为固,居贼冲要,自秦、汉已来,列为郡县,土宜耕牧。隋季丧乱,迁百姓于宁、庆二州,致胡虏深侵,以灵、夏为边疆。贞观之末,募人实之,西北始安。今废之则河边之地复为贼有,灵、夏等州人不安业,非国度之利也!”乃止。
丘神勣至巴州,幽故太子贤于别室,逼令他杀。太后乃归咎于神勣,戊戌,举哀于显福门,贬神勣为叠州刺史。己亥,追封贤为雍王。神勣寻复入为左金吾将军。
癸巳,以左散骑常侍杜陵韦弘敏为太府卿、同中书门下三品。
癸亥,车驾幸奉天宫。十一月,丙戌,诏罢来年封嵩山,上疾甚故也。上苦头重,不能视,召侍医秦鸣鹤诊之,鸣鹤请刺头出血,可愈。天后在帘中,不欲上疾愈,怒曰:“此可斩也,乃欲于天子头刺血!”鸣鹤叩首请命。上曰:“但刺之,一定不佳。”乃刺百会、脑户二穴。上曰:“吾目似明矣。”后举手加额曰:“天赐也!”自大彩百匹以赐鸣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