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则,贾府与薛府,两家只能算作连襟。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嫁出去的姐妹也是各归夫家的,再如何姐妹情深,要叙亲情的,也只说住个三蒲月的,断没有这般一住经年的,到底是外姓人家呀。按理那位升任九省统制的王子腾王大人才应是薛家该投奔的端庄娘家人。就算薛家进京时王子腾“奉旨查边”,但家里夫人也是在的,且厥后王子腾回京了,这薛家还是住在贾府,没有挪动的意义,实乃奇特。――此也是黛玉最体贴的题目。
黛玉初想通这番事理时,非常佩服想出这个别例的人来。只是这般虚中有实、实中隐虚,狐假虎威、金蝉脱壳的上佳主张,定不是薛家阿谁白痴能想出来的,只不知是胸有乾坤的薛宝钗,还是久经风雨的薛阿姨,但不管为二者中的哪一人,以如此心机,到得贾府,二舅母王氏得其互助,黛玉日子想不更难过都不成能。怪道连这于此道非常粗神经的宝玉都能有所知觉。这王家屋里,还真没一个省油的灯呢。
薛家进京一节,世所疑问的一点乃是这薛家自抢了香菱打死人后,就以送妹待选为由离了应天府。直至贾雨村结了杀人案,薛家才在贾府露了面,这前前后后,起码是一年不足。而黛玉以本身进京的行历而言,这好久的时候,额,走上几个来回都够了。莫非他们就不怕误了宝钗待选的日子,还是说,这待选只是个借口?
如此说来,这“待选”开的恩,只怕一定只要一次,应是那年天子说后,就一向放宽了限定,不然,又不是选秀,断没有选一主要花上两三年时候的事理。薛宝钗,为了这个兄弟,还是迟误了好几期的待选罢,以现在十2、三岁都能够嫁人的民风,这十4、五岁才去待选,年事确是大了些呢。只是,这香菱的娘,是不是来得太早了?噫,一定一定,她虽说几头都沾着点亲戚,可从无来往,何来情分。恰是要早早地进京,与各府来往着才好……
自个儿才进府时,听得薛家出的事,若按原时,待到贾雨村审此案时,已是一年不足了,更未提多久火线结了这“葫芦案”,再又往京里贾、王两府投了动静,再由两府往薛家传动静,嗯,没有两年,这薛家是进不了京的。――黛玉全没想过要决计显形地让贾雨村顶着获咎权贵的压力去定薛蟠的罪,且不说贾雨村肯不肯,只黛玉本身就不肯,她是要留着这位号称“情情”的贾夫子的情面来救本身的,才不要华侈在这类时候。归正薛白痴就是个不定时的人/肉炸弹,今后寻他茬子的处所多了去了,不差这一宗。
王子腾当时恰是官运亨通之际,不乏借力之处,并非少不得这么一个“有能够”的机遇。反是薛宝钗若真的选上了,需向他这位娘舅借力之处多矣,是故王家行事谨慎,不求锦上添花,但求白璧无瑕,并未着意招揽薛家。
只是这曹公笔法实在不凡,他虽事事不漏地都写了,却件件都用别样文章花团锦簇地粉饰了,虚中有实,以实就虚。倘若曹公真是宝玉的原身,如此行文倒也说得通:毕竟是本身的岳家,较之祖母与母亲的不是,曹公此处已算是写得极多的了,都说掺实在话的谎话才气骗到人,曹公善为此道久矣。哎……只苦了黛玉这般以书为史的薄命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