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也,非也!”刘浓点头道:“若将钟入炉复融,便再非方才之钟。而方才之钟,钟声极雄,即便再行铸之,岂能得乎?”
刘浓站起家,挥了挥衣袖,袍角带起一阵风,身上也是轻飘飘的,不由得愣了一愣,好久未曾穿它,竟有些陌生了,而后微微一笑,快步向帐外度去。
刘浓厚重一声咳嗽,挥袖出帐,大步若流星。
“不必了,便如此。”
刘浓抹了下左手,迎目昌华,淡然道:“若昌氏见而不见,刘浓该当使昌氏得见。”
刘浓平目一视,只见门口有一人负手而立,十六七岁高低,脸孔漂亮,眼睛极清,仿佛照影可见。
昌华一声暗叹,神州陆沉,为保家属血脉不亡,家属中人已然分作两派,一派习胡,一派思汉,而眼下,尚是先顾及欢迎那华亭刘浓!当即便叮咛世人换衫,把胡凳撤走,铺上苇席,又命昌华前去回帖。
说话之间,已然来到营门口。
“咦……”红筱一声轻咦。
刘浓心中一悸,闭了下眼,叹道:“身处乱世,刘浓,不得不为也!”言罢,长长一揖。
果然不惊乎?
红筱看着刘浓的背影,脸上渐渐的红了。织素走过来,歪着脑袋看了一眼,奇道:“红筱阿姐,小郎君走路的模样,好古怪……”
说着说着,他满身都在颤抖痉挛,眼泪却死死的衔在眼底,欲出未出。而后,看着刘浓,沉沉一揖:“此等世道,何敢言向背?!”
昌华凝睇着面前之人,心中俄然涌生一个动机,当即便脱口道:“刘郎君欲拿我昌氏作盾,如果我昌氏置之不闻,不知君当以何如?”
“咚!”
一语既出,堂中一静。
来福浓眉紧皱,几翻欲言又止,终是劝道:“小郎君,何必以身犯险?”
就在昌氏世人乱哄哄换衫之时,刘浓亦在换装,红筱揽着他的长发,用木梳细细的梳理,织素则在一旁将那顶青冠擦得人影可鉴。
昌华打斜退后一步,高仰着头,负手道:“以势压人,并非君子之风也!”
刘浓声音有些沙,以他的角度看去,恰好可见红筱身子翘凸得短长,俄然之间,便想起了昔日绿萝也曾如许替他系过腰带,一想起绿萝,胸口便是一热,从速摒除动机。殊不知,转念之时,又想起了那日红筱与织素沐浴时的对话,顷刻间,面上微红微红。
待见了刘浓,那人神情一怔,少倾,眼神缓缓答复,揖道:“慎县昌华,见过刘郎君。”
“不,不必了……”
刘浓揖道:“恰是!”
刘浓剑眉一扬,淡淡笑道:“北地之钟,公然雄浑!令刘浓闻之而慨然,只是刘浓方才细辩,竟稍显破音,恐钟已损也。如此一来,雄则雄矣,恐不成及远,不尽其美!何不补之?”
昌华一声轻喝,顿时又将合座之人震住。
堂中世人,你看看我,我瞅瞅你,不知其意,昌许却看出了究理,指着昌漠等人的衣冠,皱眉道:“着胡人之衫。”又指向堂中乱七八糟的胡凳,嘲笑道:“踞胡人之凳,如此,岂是士族之仪!”
这时,来福与郭璞带着一队人行来,待至近前,沉声道:“小郎君,昌氏来人了。”
刘浓眉头一挑,道:“何事?昌郎君但讲无妨!”
郭璞却故作未见,只顾捋着短须,阔步而行。